通知公告
皖价协〔2013〕10号
各市造价(定额)站、造价协会:
为加强工程造价行业的理论研究,提高工程造价成果质量和专业人员的学术水平,促进全省工程造价理论和技术的创新发展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13年工程造价优秀论文、优秀成果评选活动,现将评选活动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1、优秀论文:各市造价站、造价协会工作者,省造价协会会员,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,相关大专院校教师及学生均可参加。
2、优秀成果:全省造价咨询企业、大专院校、协会会员单位。
二、评选活动要求
(一)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。
1.论文主题。
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将“中国梦”与打造“三个强省”、建设美好安徽目标紧密结合,推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。
2.论文主要内容。
论文应主要围绕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、全过程造价管理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、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、工程计价风险与风险转移、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等造价分析研究、造价信息及咨询服务、BIM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、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等方面课题进行论述。
3.论文相关要求。
(1)稿件要求。
1)提供论文时需附作者简历、联系方式,上报材料采用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;
2)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在3000~6000字,作者简历在100字以内,采用word文档格式,A4纸排版;
3)论文排版要求详见附件1。
(2)论文内容要求。
1)论文基本内容要紧扣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主题,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;
2)论文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,充分体现工程造价理论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技术创新的成果;
3)论文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、层次清楚、语言流畅、文字简练。
(二)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选。
1.优秀成果申报范围。
参照中价协《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办法》(中价协[2007]012号)的评选标准,2011年以来已完成的咨询项目,主要有:
1)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,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或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;
2)工程造价行业标准规范;
3)工程造价理论和方法的专题研究成果;
4)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成果。
2.申报材料要求。
各申报单位需填报“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申报表”(附件2),同时提供成果文件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。
三、评选推荐名额
1、论文推荐各市名额不设上限,但合肥市不少于5篇,其他地市不少于2篇;
2、成果文件推荐不限定名额。
四、评选组织与评审
论文及成果文件由各市造价站、造价协会负责组织推荐,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省价协秘书处。省价协将组织专家,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将公布在“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”及《安徽工程造价》杂志上,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。
省价协联系电话:0551-62886989。
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