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制度
为保障协会工作正常运行,根据协会章程和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【2003】95号)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缴纳标准
1、单位会员会费缴纳标准:常务理事单位4000元/年,理事单位2000元/年,外地驻铜理事单位1000元/年,多缴不限;
2、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标准:300元/年;
3、会员单位、个人会员免费享有1份/期《铜陵工程造价》。
二、会费缴纳办法
本会收取会费的方式为按年度收取,收取时间为当年度2月份,一次缴清。
三、会费缴纳提醒
每年3月份,本会秘书处将在铜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,对尚未缴纳的单位会员发出“会费缴纳提醒通知”;对于仍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将在下年3月发出书面“会费缴纳通知”。
四、未缴纳会费处理
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年未缴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秘书处将于下年4月份向其发出退会通知,并报请常务理事会批准,取消其会员资格,收回会员证书。
五、免缴会费办法
1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免缴会费;
2、事业单位人员、高校教师个人会员免缴会费;
3、经济特别困难失去支付能力的单位会员,可提出免缴当年会费并保留会籍一年的申请,经秘书处书面批复后,可以免缴当年会费。
六、会费使用范围
1、协会年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经验交流会、学术研讨会等各项活动费用开支;
2、协会编印、购置技术培训教材和资料的费用开支;
3、《铜陵工程造价》期刊编辑发行所需各类费用开支;
4、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、差旅费及办公开支;
5、协会所需行政经费的开支。
七、会费的管理
1、会费使用财政部门印(监)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收取;
2、 会费应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不得挪作他用;
3、会费收支情况,应向协会常务理事会报告,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社团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。
八、会费缴纳方式
会员缴纳会费,可通过银行转账,也可以以现金缴纳。本会会费缴纳账户如下:
收款单位:铜陵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
收款用途:会费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淮河路支行
账号:34001668508053004338
九、本办法自2018年6月2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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